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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声级测定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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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概述

噪声声级测定国家标准是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领域的重要技术规范,为噪声污染的控制和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化的发展,噪声污染已成为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和工人健康的重要环境问题。我国在噪声监测领域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标准体系,涵盖了环境噪声、工业企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等多个领域。

噪声声级测定是指通过仪器设备,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对声环境中的噪声强度进行定量测量的过程。测定的核心参数包括等效连续A声级、最大声级、最小声级、峰值声级、累积百分声级等。这些参数能够全面反映噪声的强度特征和时间分布特性,为噪声评价和治理提供数据支撑。

目前我国现行的主要噪声测定国家标准包括: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这些标准对不同环境功能区的噪声限值、测量方法、测量条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技术层面,噪声声级测定涉及声学基础理论、测量仪器原理、数据处理方法等多个方面。测定结果受气象条件、背景噪声、反射声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标准对测量环境、测量点位布置、测量时段等都有严格要求。准确的噪声测定数据是环境影响评价、噪声污染治理、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的重要基础。

检测样品

噪声声级测定的检测对象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实物样品,而是特定环境中的声场环境。根据测定目的和适用标准的不同,检测样品可分为以下几类:

  • 环境噪声:指城市区域、乡村区域等生活环境中的噪声,包括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这类噪声测定依据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指工业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产生的,通过厂界向外环境排放的噪声。测定点位设置在企业法定边界线上,依据GB 12348-2008进行测量。
  • 社会生活噪声:指商业经营、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等社会活动产生的噪声,依据GB 22337-2008进行测定。
  • 建筑施工噪声:指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测定点位设置在施工场界,依据GB 12523-2011执行。
  • 铁路边界噪声:指铁路机车车辆运行所产生的噪声,测定依据GB 12525-90《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指飞机起飞、降落及地面运行产生的噪声,依据GB 9660-88《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测定。
  • 工作场所噪声: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的噪声,用于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依据GBZ/T 189.8-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

针对不同类型的检测对象,标准规定了相应的测量点位选择原则、测量高度、测量距离等参数。测量点位的正确选择对测定结果的代表性和准确性具有重要影响,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执行。

检测项目

噪声声级测定的检测项目涵盖多个声学参数,不同测定目的对应不同的检测项目组合。主要的检测项目包括:

  • 等效连续A声级:是噪声测定中最核心的指标,表示在规定测量时间内,将随时间变化的瞬时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单位为dB(A)。该参数能够综合反映噪声的总能量,是最常用的噪声评价指标。
  • 最大声级:指在规定测量时段内测得的A声级最大值,反映噪声的峰值水平,对于评价脉冲性噪声和突发噪声具有重要意义。
  • 最小声级:指在规定测量时段内测得的A声级最小值,反映背景噪声水平。
  • 累积百分声级:用于评价噪声的时间分布特性,L10、L50、L90分别表示在测量时间内有10%、50%、90%的时间超过的声级值。L90常用于表征背景噪声水平。
  • 昼夜等效声级:将白天和夜间的噪声水平按照一定权重计算得到的综合指标,夜间噪声增加10dB的惩罚权重。该指标更符合人们对噪声的主观感受。
  • 频谱分析:对噪声进行频域分析,测量各频带的声压级,用于识别主要噪声源和分析噪声特性。常用倍频程或1/3倍频程分析。
  • 峰值C声级:采用C计权测量的峰值声级,用于评价高声强脉冲噪声,单位为dB(C)。
  • 噪声剂量:用于职业噪声暴露评价,表示工人实际接受的噪声暴露量与允许暴露量的比值。

检测项目的选择应根据评价目的和标准要求确定。例如,环境噪声监测通常测定Leq、Lmax、Lmin和累积百分声级;工业企业厂界噪声主要测定Leq和Lmax;职业噪声暴露评价则需要测定Leq和噪声剂量。

检测方法

噪声声级测定的检测方法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执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测量条件方面,标准对气象条件有明确要求。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条件下进行,风速应小于5m/s,当风速大于1m/s时应使用风罩。测量应在常规工况条件下进行,被测声源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对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应选择在被测声源正常工作时段内进行。

测量点位布置是检测方法的核心内容。环境噪声监测点应选择在居住或工作建筑物窗外1米处,传声器高度距地面1.2米以上。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点应设在法定厂界外1米处,高度1.2米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离不小于1米。当厂界有围墙时,测点应高于围墙0.5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点设在施工场界线上,高度1.2米以上。

测量时间要求方面,环境噪声监测应在昼间(6:00-22:00)和夜间(22:00-6:00)分别进行。稳态噪声测量1分钟,非稳态噪声测量整个周期。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时间不少于1分钟,对于周期性变化的噪声应测量一个完整周期。社会生活噪声和环境噪声的测量时间要求相近。

测量步骤方面,标准规定的程序包括:首先进行测量仪器校准,使用声校准器对声级计进行校准;然后设置测量参数,包括频率计权(A计权)、时间计权(慢档或快档)、测量时间等;接着进行背景噪声测量,评价背景噪声对测定结果的影响;最后进行正式测量,记录测量数据和测量条件。

数据处理方面,需要对测量结果进行背景噪声修正。当背景噪声低于被测噪声10dB以上时,背景噪声影响可忽略;当背景噪声低于被测噪声3-10dB时,应按规定进行修正;当背景噪声与被测噪声差值小于3dB时,测量结果无效。修正后的测定结果应保留一位小数。

结果评价方面,将测定结果与标准限值进行比较。环境噪声依据GB 3096-2008规定的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评价;工业企业厂界噪声依据GB 12348-2008规定的排放限值评价。判定时需注意昼间和夜间限值的区别。

检测仪器

噪声声级测定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具备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检定证书。主要检测仪器包括:

  • 声级计:是噪声测量的核心仪器,按照精度等级分为1级和2级。环境噪声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定应使用1级声级计,一般性测量可使用2级声级计。声级计应具备A、C频率计权功能,具备快、慢时间计权功能,能够测量Leq、Lmax、Lmin等参数。现代声级计多具备积分功能,可直接测量等效连续声级。
  • 声校准器:用于对声级计进行校准,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常用的声校准器为活塞发声器,产生标准声压级(如94dB或114dB),校准频率通常为1000Hz。声校准器的准确度等级应与声级计匹配。
  • 频谱分析仪:用于对噪声进行频谱分析,能够测量各频带的声压级。常用的有倍频程分析仪和1/3倍频程分析仪,对噪声进行频域分析有助于识别噪声源和制定治理方案。
  • 噪声统计分析仪:具备统计分析功能,能够直接测量并计算累积百分声级、标准偏差等统计参数,适用于环境噪声监测。
  • 噪声剂量计:佩戴在人体上进行个人噪声暴露测量的仪器,能够记录噪声暴露水平和暴露时间,主要用于职业噪声暴露评价。
  • 数据记录仪:用于长时间自动监测和记录噪声水平,可设定采样间隔和监测时长,自动存储监测数据。适用于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站。
  • 风速仪:用于测量现场风速,判断测量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 传声器延展电缆:用于将传声器与声级计主机分离,减少测量人员对声场的影响。

仪器的使用和维护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测量前应检查仪器电池电量,使用声校准器进行校准,校准偏差不得超过0.5dB。测量结束后应再次校准,检验仪器工作状态。仪器应定期送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检定周期一般为一年。日常使用中应注意防潮、防尘、防震,传声器膜片不得用手触摸。

应用领域

噪声声级测定国家标准在多个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为噪声管理和控制提供技术支撑:

在环境监测领域,各级环境监测站依据国家标准对城市声环境质量进行常规监测,发布声环境质量报告。监测数据用于评估城市声环境状况、识别噪声污染重点区域、评价噪声治理效果。城市声环境质量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标,监测结果纳入城市环境质量考核体系。

在环境影响评价领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包含声环境影响评价内容。评价单位依据相关标准对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噪声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提出噪声防治措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建设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

在工业企业环境管理领域,环保部门依据GB 12348-2008对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进行监督性监测,判定企业噪声是否达标排放。对超标企业下达限期治理决定,督促企业采取降噪措施。噪声监测是企业环保合规性评价的重要内容。

在职业健康监护领域,用人单位依据GBZ/T 189.8-2007对工作场所噪声进行检测,评价劳动者的噪声暴露水平。检测结果用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噪声暴露超过限值的岗位应采取工程控制措施或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在建筑施工管理领域,建设主管部门依据GB 12523-2011对建筑施工场界噪声进行监测,监管施工噪声排放。夜间施工需要办理审批手续,噪声监测数据是审批和监管的重要依据。

在社会生活噪声管理领域,公安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依据GB 22337-2008对社会生活噪声进行监测,处理噪声扰民投诉。商业经营活动、文化娱乐场所、体育活动等的噪声排放需符合标准限值要求。

在产品认证和检测领域,各类机电产品、家用电器、汽车等产品需要进行噪声测试,依据相关产品噪声标准进行合格判定。噪声指标是产品质量评价的重要参数,低噪声产品在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

在科研和教学领域,噪声测定技术是声学研究的基础方法。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依据国家标准开展声学实验研究、噪声控制技术开发、声环境规划研究等工作。

常见问题

在噪声声级测定实践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以下问题,需要正确理解和处理:

  • 测量时间选择问题:不同类型噪声测量的时间要求不同。环境噪声监测应区分昼间和夜间分别进行,昼间一般选择日间正常时段,夜间在22:00后进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应在企业正常生产时段测量,若企业24小时生产,需分别测量昼间和夜间噪声。测量时应避开节假日和异常工况。
  • 背景噪声修正问题:背景噪声修正直接影响测定结果的准确性。当背景噪声低于被测噪声3dB以下时,测量结果不可靠,应采取措施降低背景噪声或选择背景噪声较低的时段测量。当差值在3-10dB之间时,应按标准规定进行修正计算,修正值可查阅标准表格或按公式计算。
  • 反射声影响问题:测量点位应尽量远离大型反射面,当无法避免时,应注明反射面情况。传声器距离反射面的距离应不小于1米,以减少反射声的影响。测量人员也应远离传声器,最好使用延长电缆,避免人体对声场的影响。
  • 气象条件控制问题:测量应在良好的气象条件下进行,避免雨雪天气。风速超过5m/s时应停止测量,风罩的使用可以降低风噪声的影响,但大风条件下测量结果仍可能失真。温度和湿度的剧烈变化也会影响测量准确性,应做好仪器防护。
  • 仪器校准问题:仪器校准是保证测量准确性的关键。每次测量前后都应进行校准,使用活塞发声器校准时要注意传声器的密封。长期未使用的仪器应进行预热后再校准。校准偏差超过允许值时应对仪器进行检修。
  • 测点布置问题:测点布置不当会导致测定结果失真。厂界噪声测量应选择噪声排放最大的位置,测点距地面高度1.2米以上。当厂界有围墙时,测点应设在围墙外1米处,高度应高于围墙0.5米。室内噪声测量应在受噪声影响最大的位置进行。
  • 标准适用问题:不同类型的噪声适用不同的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正确选用标准。同一测量对象可能涉及多个标准,如工厂周边既有厂界噪声要求,又有环境噪声要求,应根据测量目的确定适用标准。
  • 数据有效性问题:测量数据的记录和报告应完整规范,包括测量点位、测量时间、气象条件、仪器信息、测量结果等内容。缺少必要信息的数据可能被判定为无效。测量报告应由具备资质的人员签字确认。

噪声声级测定是一项性较强的工作,需要测量人员具备扎实的声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正确理解和执行国家标准要求,是获得准确可靠测定结果的前提。随着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检测技术的进步,噪声测定工作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

注意:因业务调整,暂不接受个人委托测试。

以上是关于噪声声级测定国家标准的相关介绍,如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在线工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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